• 七日鑑賞期法規

    行政院令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行政院臺消保字第1040155809號
  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法字第0960012078號函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、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0條, 消費者無需負擔任何費用,依特別法優先普通法適用之原則,有關民法第378條所揭示之各項費用, 應由企業經營者負擔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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